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普通高校教育教学规范化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陕教高办〔2024〕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肃考风考纪,以考风促学风,建立优良学风建设长效机制,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本科生2023-2024学年“学风考风示范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切实履行好教育教学质量建设的主体责任,通过评选活动,强化学生基层组织建设,严考风、正班风、促学风,加强班级引领作用,旨在表彰优良班级及教师,激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优良学风考风建设,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为广大学生努力营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二、评选范围
申报班级:以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班级为单位评选,若存在学籍异动、转专业、专业分流等学籍信息变动,应以评定时学籍所在班级参评。不含2025届毕业年级、国(境)外交流、国内交流等其他类型学生。
申报教师:申报班级负责学风考风建设的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
(一)班级评选条件
1.参评班级全体学生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班级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养成教育和自我教育,尊敬师长、团结互助,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全班学生思想积极上进。
2.参评班级应有优良“学风考风示范班”创建方案和实施措施,每位学生应结合个人实际制定清晰的学业发展规划,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习惯良好,全班学生互助互学、良性竞争、共同进步。
3.在2023-2024学年开设的各类课程考核中,参评班级无学生因考试违纪作弊或学术不端,受到学校或学院处理。
4.参评班级四级通过率高于本年级平均水平。
5.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的学籍审查工作中,参评班级无学生因学业成绩差受到预警处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2023-2024学年课程考核中班级考试不及格门次低于学院本年级所有班级的平均水平,且班级平均累计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三。
(2)在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中班级考试不及格率低于学院本年级所有班级的平均水平,且班级平均累计学分绩点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三。
(二)教师评选条件
1.申报教师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尚德笃学,善教乐研,以解决学风考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和学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构建为重点,全身心投入学风考风建设。
2.申报教师应树立为学生终身发展服务的思想,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教育和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习兴趣,善于发现和化解学生不良情绪,引导学生努力求学,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形成具备刻苦钻研的顽强毅力、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习风气。
3.将诚信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相结合,把正面宣传教育、制度教育与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强化学风建设,积极培育良好考风,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申报教师在2023-2024学年面向所带班级积极开展学风考风创建活动达3次及以上,保证参与率。
4.狠抓考风考纪,以考风教育为重点,搞好诚信教育、制度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考场,严格督查,加强管控,申报教师在2023-2024学年监巡考次数达到班级考试课程总数的85%,将以监巡考通知单为评定依据。
5.申报教师学风考风建设成果取得显著效果,助力创建班级成为本次遴选的示范班级,对学校全体师生发展有促进作用或对深化学风建设质量有推介价值。
四、工作进程
(一)宣传创建阶段(6月-9月)
1.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团学干部等学生骨干,以实际行动践行认真学习、积极迎考、遵守考纪。发挥朋辈教育、榜样教育作用,组织优秀学生学业交流、成长故事分享会等,让身边的人讲述身边的事,让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激发班级学生内在动力,为同学们提供指导与启迪。
2.知考规、肃考纪,强化教育。针对不同年级不同层次的学生特点,明确学风考风建设活动主题,召开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有关学籍管理、学位授予、考试违纪作弊等方面规章制度,做好考试违纪的警示教育。相关负责教师和管理人员深入班级做好优良学风考风建设的动员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将学风建设工作抓在细处,落到实处,积极营造学风考风示范班创建及评定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评定阶段(10月-11月)
1.班级和教师申报:10月11日(第6周周五)前,满足评选条件的班级及教师,将申请表及相应支撑材料(申请表见附件1、2)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各学院评定:10月25日(第8周周五)前,学院召开评选会组织评定,对申请班级及优秀教师的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拟推荐学院“学风考风示范班”“学风考风示范班优秀指导教师”,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汇总表等推荐意见材料(附件3、4)报本科生院复审。
3.学校复评:11月学校审核各学院推荐班级及教师申报材料,综合考评学院在学风考风建设中履职情况,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候选班级和教师进行差额评选,并在全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学风考风示范班”“学风考风示范班优秀指导教师”名单。
(三)表彰阶段
1.学校将对“学风考风示范班”和“学风考风示范班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威尼斯人2299的荣誉证书,发放创建经费。
2.获奖班级和教师事迹将通过学校网站及微信平台,作为典型案例在学风考风建设活动中推广。同时开展建设经验总结和交流活动,充分展现先进典型的精神风貌和优良风采,从而推进全校学风建设。
3.学校将奖励获奖班级每名学生教务管理系统意愿值,用于下一轮网上选课或共享自习室预约。
五、评选要求
1.各学院推荐的示范班数量原则上不高于学院推荐年级总班级数的10%,推荐教师名额1-2人,可根据本学院学生培养实际,对评选条件提出其他要求,但不得低于学校基本条件。
2.各班级和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支撑材料要真实客观,反映班级和教师的实际情况。
3.各学院要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广泛动员,评选过程坚持透明、公平、公开、公正,并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监督。
“学风考风示范班”评选活动是学校优良学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自评和推荐工作,以本次评选活动作为学校深化学风考风建设的契机,不断完善学风考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升立德树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