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5级本科新生学生证已经于开学初发放至各院(系),现将学生证办理的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信息核对
各院(系)组织相关人员对学生证信息填写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确保信息无误。学生证填写的乘车区间务必与火车票优惠卡相关信息一致,避免因证卡信息不一致导致购票故障。发现弄虚作假、擅自涂改者,学校可收回学生证,当年内不予办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二、火车票优惠卡乘车区间信息核对
由于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上信息需要与学信网相关信息保持一致,同时为了保证学生寒暑假顺利乘坐火车及切身利益,学校根据学生家庭住址已经统一将2015级新生的寒暑假返家乘车站按照标准名称进行了规范化调整,详细情况见《2015级新生火车乘车站点信息核对表》(附件1)。
凡不需乘火车返家、未填写“火车终点站”信息以及填写信息与家庭居住地不符者,将不予发放火车票优惠卡。
请组织学生比照《2015年火车站站名字典》(附件2)认真核对本人乘车站点是否正确,并在“核对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如果因家庭住址与火车站距离等情况需要调整乘车站务必在“核对表”中填写正确乘车站名,并注明更正原因。学生签字确认后的“核对表”由院(系)负责备案保存。
各院(系)务必认真核查学生乘车站更正情况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合理性,确认无误后将本院(系)更正情况汇总到《2015级新生火车乘车站点信息更正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于2015年11月20日(第11周周五)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三、学生证盖章和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安排
各院(系)按班级、学号顺序整理好学生证,指派专人按照《2015级新生学生证盖章及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工作安排表》(附件4)统一办理学生证盖章、火车票优惠卡粘贴及信息写入等工作。
学生证办理完毕后,院(系)应在学生证“注册记录”栏第一学年第1学期处加盖注册章后,发放学生使用。
附件:1.2015级新生火车乘车站点信息核对表(另行发 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