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部门下发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阶段检查方案》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设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通知》(教高[2012]8号),将分阶段、分步骤的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落实,对“卓越计划”试点专业进行阶段检查,并对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进行检查。为了更好地推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及时掌握我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的实施情况,请相关学院对“卓越计划”实施以来开展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报告
请试点专业将“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以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工作进展报告。
第一批5个试点专业已有学生进入三年级学习阶段,应重点对校企联合培养实施情况等方面进行撰写,可参考下列提纲进行总结(仅供参考,应体现本专业自身特色)。
1.校企合作,建立实践基地
2.校企联合培养实施情况
3.师资队伍建设(重点介绍企业导师给学生指导及授课情况)
4.经费使用情况
5.国际合作
6.教学效果及工作成效
7.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8.下步工作计划
第二批5个试点专业学生尚未进入相对集中的企业学习阶段,应重点对培养方案制订情况、课程整合情况、教学方法改革情况等方面进行撰写,可参考下列提纲进行总结(仅供参考,应体现本专业自身特色)。
1.组织研讨
2.制定专业工作方案
3.建立组织管理体系
4.制订专业培养方案
5.整合课程体系
6.改革教学方法
7.校企联合培养落实情况
8.师资队伍配备
9.经费使用情况
10.国际合作
11.教学效果及工作成效
12.存在的问题及难点
13.下步工作计划
二、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工作计划
请获准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学院,按《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建设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通知》(教高[2012]8号)要求,形成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撰写(仅供参考,应体现本专业自身特色)。
1.与企业联合制订工程实践教学目标。
2.与企业联合制订工程实践教学方案。
3.与企业联合组织实施工程实践教学过程。
(1)联合培养学生人数、教学环节名称、起止时间等。
(2)指导教师队伍。
4.与企业联合评价工程实践教学质量。
5.实践教学条件建设(食宿条件、授课环境、教学设施、图书资料、联合编写教材或实践指导书等)。
请相关学院将上述两项材料的纸质版(主管院长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于2012年10月10日(第六周周三)前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