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课程设计(论文)质量监控和规范化管理,学校决定开展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与课程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2018届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
2.2017年的课程设计(论文)工作和各项教学资料的归档及成绩评定等情况。
二、检查内容
第一阶段 学院开展自查自纠
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1)本次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主要检查教学管理、指导教师配备、选题质量、教师指导过程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等情况。
(2)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自查表》(附件1)的各项指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根据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及落实方案,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总体评价表》(附件2)。
(3)“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专业应特别注重学生校企联合毕业设计情况,并注意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如学生在企事业单位设计、企业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以及相关会议的照片、原始文档、佐证材料等)。
2.课程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1)本次课程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17年的课程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图纸及作品等成果的完成质量,成绩考核与评定情况,以及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及成果等各项教学资料的归档情况。
(2)各学院依据《课程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3)的各项指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根据自查情况制定具体整改措施,进行查漏补缺,补充整改,完成《课程设计(论文)工作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附件4)。
第二阶段 校检查组集中检查
1.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
(1)校检查组集中抽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与教师指导情况,督促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针对各学院存在的具体问题单独进行书面意见反馈,要求学院提出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
2.课程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1)校检查组在学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复查评审,评选课程设计(论文)工作先进学院。
(2)校检查组将评审结果与意见及时反馈给学院,学院根据反馈意见及建议提出改进措施,并负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与结果处理
1.各学院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安排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于 2018年4月27日(第8周周五)前将附件1~4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校检查组于第9周~第10周到各学院进行集中检查。
3.学校在本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将以教学简报的形式公布专项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将作为学院本科生培养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
附件:
教务处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