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我校本科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要求,促进本科实验教学体系的建设,结合我校本科实验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原则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及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核心,以满足专业培养目标及培养规格对人才能力的要求为出发点,依据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从教育教学整体需求出发,遵循实验教学规律,精心设置实验项目,构建实验教学体系。
二、基本原则
1. 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部委的专业评估或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对实验教学的相关要求,依据人才培养方案,突出各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构建科学的、系统的、先进的实验教学体系。
2. 实验教学体系分为计划内实验和计划外实验两部分。计划内实验为依据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学生必须完成的课内实验或独立设课实验;计划外实验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创新能力的拓展性实验。
3. 除了要设置向学生自由开放的拓展性实验外,计划内实验项目也要向有兴趣的相关专业学生自由开放。
4. 实验教学体系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及专业知识的内在联系,无论是计划内实验,还是计划外实验,在设置时均要层次分明,要求验证性、设计性及综合性实验项目合理搭配。验证性实验旨在通过演示或操作,加深学生对基本知识的理解;设计性实验旨在通过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性实验旨在通过学生运用多方面知识完成实验,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基本架构
1. 各专业应按照基础实验模块、专业基础实验模块、专业方向实验模块及拓展性实验模块等四部分构建符合各自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的实验教学体系,其中前三个模块为计划内实验,后一个模块为计划外实验。基础实验模块中的实验项目应与公共基础课程实验体系中的相应部分保持一致。
2. 各专业应依据培养方案合理确定实验教学学时,并科学设置验证性、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之间的比例。同时根据课程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尽可能将课内实验整合为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程。
3. 拓展性实验分为固定拓展性实验和学生自拟拓展性实验。前者是指具有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的拓展性实验项目;后者是指以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srt)、大创计划、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等为基础的学生自主拟定的拓展性实验项目。
四、实验教学体系的基本内容
实验教学体系应包含下列基本内容:
1. 专业基本信息(包括学科门类、专业类、专业代码、学位类型、标准学制以及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
2. 实验教学体系总体目标(应满足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的要求)。
3. 实验教学体系构成(包括计划内实验:基础实验模块、专业基础实验模块及专业方向实验模块;计划外实验:固定拓展性实验和学生自拟拓展性实验)。
4. 开出要求(包括面向专业和自由开放要求)。
5. 实验设置及安排表。
五、建设分工
1. 实验教学体系中的基础实验模块,包括物理类(大学物理)、化学类(大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力学类(理论力学、工程力学、材料力学、建筑力学、流体力学)、工程测量、建筑材料、电工电子技术、机械设计基础、工程训练等课程的实验项目,应由课程负责单位与相关实验室共同建设。
2. 专业基础实验模块、专业方向实验模块应由各专业负责单位及相关实验室共同建设。
3. 公共基础课程中的拓展性实验模块应由课程负责单位与相关实验室共同建设;各专业实验教学体系中的拓展性实验模块由各专业负责单位及相关实验室共同建设。
六、其它
本原则意见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