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学校部分院(系)本科生和实验室所属校区情况,部分专业的实验需跨校区进行,为确保跨校区实验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开课院(系)要根据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安排情况,汇总统计下学期需跨校区进行的实验,并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跨校区实验安排表》(见附件),务必确保无遗漏。
2.学生所在院(系)要认真做好学生组织、安全、考勤等工作的具体安排与实施,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学生乘坐校区间通勤车辆,确保学生安全顺利进行实验。
3.学生应提前做好实验课程的预习工作,开课院(系)应制定具体教学安排,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与成绩评定,并按照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确保教学质量。
4.请相关院(系)于2018年3月9日(下学期第1周周五)前将《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跨校区实验安排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