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西建大教〔2021〕34号
关于开展本科实习和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
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关于2021年本科教学专项评估(检查)安排的通知》(西建大教〔2021〕4号)安排,现将2021年本科实习和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1.实习专项检查:主要检查2020年和2021年各专业实习教学的组织开展情况,包括实习相关制度建设、实习开展方式、实习基地建设和利用、指导教师配备、实习报告撰写、实习效果和成绩评定、实习资料归档、特色做法和亮点工作等。
2.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教学组织管理、选题质量、指导教师配备、开题和中期检查等过程管理、设计(论文)成果质量、答辩与成绩评定、教学资料归档等情况,并随机抽查2019、2020届部分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方式
1.实习专项检查
(1)学院自查:各学院对2020年和2021年已开展实习工作的组织管理、实习效果、成绩评定、实习报告、实习基地、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等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1年本科实习工作自查总结》(附件1)。
(2)梳理实习基地:各学院对每个专业现有实习基地进行认真梳理,更新和完善实习基地使用情况,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习基地情况一览表》(附件2)。
(3)集中汇报和现场检查:各学院对2020年和2021年的实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汇报,随后由校检查组到学院进行现场检查,查阅实习报告等有关教学资料,最终根据集中汇报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出先进学院。
2.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
(1)学院自查:各学院依据《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3),对本学院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分专业进行打分和总体评价,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总体评价表》(附件4)。
(2)现场检查:校检查组到学院进行现场检查,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总数量的10%进行现场抽检,查阅有关教学资料,围绕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管理、选题质量、教师指导、成果水平、成绩评定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评出先进学院。
三、时间安排与结果处理
1.11月19日(第12周周五)前,各学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附件1-4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11月26日(第13周周五)前,各学院对2020年和2021年的实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汇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12月3日(第14周周五)前,校检查组到各学院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4.本次专项检查结束后,学校将以教学简报的形式通报检查情况,结果作为学院本科生培养年度业绩考核的依据。
附件:
教务处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