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承担实习指导任务,推动实习教学改革,不断提高实习质量,保证实习效果,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实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校级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原则上应具备讲师及其以上职称。
2. 积极承担实习教学任务,责任心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实习模式改革,推动线上线下混合式实习,效果良好。
3. 关心实习学生安全、思想、工作和生活,及时、准确地为学生讲解和安排实习任务,积极开展实习指导工作。
4. 妥善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全面掌握实习工作的详细情况,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实习指导方法,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实习中的困难和问题。
5. 严格按照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实习学生进行有效管理,在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期间未发生教学事故,所指导的实习队(小组)无违反实习纪律、影响学校声誉的不良现象,学生和实习单位评价较高。
6. 积极配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实习检查和考核工作,如实向学校和学院反映实习的实际情况,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7. 按要求及时、客观、公正地做好实习考核,所提交的实习资料齐全、规范。
二、材料报送
各学院根据实习开展和教师指导情况,推荐不超过2名实习指导教师参加评选,组织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4月7日(第6周周四)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结果评定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定,主要从推进线上线下混合式实习、开展实习模式改革、提升实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最终的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