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处室文件
〔〕号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科生学籍管理文件内容局部调整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明确规定:要全面整顿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各高校……要严管、严抓教学秩序。……要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要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等等。
一、修订背景及内容
结合“新时代高教40条”及学校2018年7月新发布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18〕155号)文件,现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文件中的第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相关内容进行局部调整,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文件将汇编进入2019版学生手册,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主要调整内容为:
第一条中的“德、智、体、美”调整为“德智体美劳”
第二十三条“不及格课程替代”调整为“课程成绩转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解读要点及说明
各学院应组织在校本科生了解学习,务必要面向高年级学生解读相关内容,重申:
1.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18]15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毕业学期一律不允许重修或修读当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等以外的课程!学生的cet4、6成绩可按规定折算成对应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毕业学期不再进行大学英语不及格课程的替代!
3.每学期要按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课并修读规定的课程,及时核查个人所选课程、课程成绩及学分,重点要核查不及格课程的重修选课及重修成绩、通识拓展课程的学分结构是否满足要求、选修课程学分结构是否合理、必修课程是否按时选课修读等。
4.要根据个人学业进程安排,对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和授位要求,每学期按规定自行核查个人所获准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通识拓展课程、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做好个人学业规划,并按时参加不及格课程的补考或重修。
附件:第二十三条课程成绩转换的具体内容
教务处
2019年5月16日
附件
第二十三条课程成绩转换的具体内容
第二十三条 课程成绩转换
学生代表学校参加指定的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际、国家级奖项,取得的课外素质教育学分可以累计,该学分可按相关规定申请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
(一)优先转换为创新创业课程成绩及学分,根据竞赛获奖级别认定创新创业课程成绩,成绩认定后取得该门课程学分。扣减已转换的创新创业课程学分,剩余学分最高可转换成通识拓展课程6学分、选修课程4学分。
(二)学生也可申请对与竞赛内容相关联的课程成绩奖励加分,根据竞赛获奖级别确定加分分值。若申请对以往不及格课程成绩加分,成绩后应标注“补考”或“重修”标记。
(三)学生参加竞赛项目若主题符合所学专业的相关实习、实验教学大纲或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要求,可申请将竞赛项目作为相关联课程题目。
(四)转换的课程成绩及学分纳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与学生在校学习取得的其他课程成绩及学分具有同等效力,课程成绩后标注“转换”字样。
(五)申请课程成绩及学分转换,学生应在每学期第五周前提出申请,经院(系)审核认定,报教务处核准后进行成绩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