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实习成绩评定等级:
认识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金工实习等各种实习其成绩均按五级分计算(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种)。
第二条 实习考核内容及办法:
(1)平时实习成绩(占40%)
①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学校的实习纪律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
② 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
③ 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④ 团结互助,以礼待人,学习态度端正,虚心向现场指导人员学习;
⑤现场教学能注意听讲,认真做笔记,当天实习日记能及时完成。
注:平时实习成绩,指导教师可通过观察学生表现,批阅实习日记,个别辅导提问,口试或笔试等方式进行。
(2)实习报告(占60%)
① 能按时独立完成实习报告;
② 内容应符合实习大纲要求;
③ 能正确运用所学知识和理论,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
④ 文章层次分明,语言简练,书写整齐;
⑤ 绘图清晰、正确。
注:以上规定的两方面考核内容,各实习队指导教师可视实习的性质给予具体的实习成绩。
第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条款由教务处负责解释。